污泥处理厂家

华新环保: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基于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动向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同时为更加合理布置生产厂房和工艺装备,缩短物流线路,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工艺水平,公司拟变更“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实施方式并对项目进行延期。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尚需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本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7,5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28元。截至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58.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537.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76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本项目为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再”)冰箱拆解线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对现有冰箱拆解线的预处理模块、破碎模块、分选模块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更新升级,提升冰箱拆解线整体拆解能力。项目落地实施后,预计云南华再冰箱拆解能力可由现有60台/小时大幅提高至100台/小时,实现年处理量30万台。与此同时,此次技术改造可有效提升冰箱拆解及产品分选的精细程度,提高产品质量及价值。

本次“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已取得由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序号

3),以及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出具的《关于对的批复》(昆生环(东)复[2020]19号)。

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行业情况、产能需求、市场发展等因素做出的谨慎决策,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资金效益,项目的终止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全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均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与此同时,随着各项法规政策不断出台和修订完善,以及环保部对于“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潜在需求将得到快速释放。

本项目的落地实施,将有效解决项目当地及周边省市对于危险废物处置问题,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环保支持。在提高公司整体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同时,实现安全填埋与焚烧处置的有机互补与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业务链,提高处置效率和处置经济性,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项目技术路线变更后采用湍动流化床(TFB)气化焚烧炉进行焚烧。湍动流化床(TFB)气化焚烧炉烧炉清洁、高效,结构紧凑,集成化程度高,且炉内无运动机械部件,故障率低。针对氮氧化物的初始生成,采用先气化再燃烧的分级焚烧方式,大大降低氮氧化物的初始生成;针对氮氧化物的净化,项目将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氮过程在焚烧炉膛内完成,设备投资低,占地面积小。

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年处理3万吨焚烧车间、3MW余热发电系统、辅助用房、甲乙类暂存库、丙类暂存库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通风除尘系统、绿化、硬化等辅助附属设施;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年处理2万吨焚烧车间、2MW余热发电系统、辅助用房,其他公辅设施全部依托一期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公司“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变更后计划分为二期进行建设,公司计划将变更后本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第一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第二期建设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第一期完成验收、试生产等工作后,该项目可开展正常运作,实现收益;第二期完成验收、试生产等工作后,该项目的收益水平将有所增加,且项目第二期的建设,不会影响第一期的正常运营。综上考虑,

本项目通过危废及一般固废焚烧进行无害化及减量化处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第29号令),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章,第8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第20节“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可知,本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

随着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更成了当务之急,本项目的建设投产必将为项目所在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不可或缺的硬件保障。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并加快区域工业固废的处理,实现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和无废城市建设的目的。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生产运营效率,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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