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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固废网讯:日前,台州发布《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环发[2019]21号),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打赢工业固体废物歼灭战,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以集聚化、产业化、市场化、生态化为导向,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尽快构建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助推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

到2020 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6%以上。

到2021年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县(市、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8%以上。

1、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填报。各地要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底数,全面梳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名单。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为单位,组织产废企业开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于2020 年10 月底前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级信息系统”),实时填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数据,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各地可借助第三方技术单位力量做好企业申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聚区管委会落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指导部门,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集聚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统计数据研判应用。各地要加强对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省级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研判,全面掌握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研究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计划及行业整治、项目准入、源头减量、执法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3、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4、加大减量化工艺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技术,支持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三门县等结合医化、制鞋、电镀、橡胶等行业特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试点。(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

5、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台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玉环市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培育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业边角料综合利用,有效提升冶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尾矿、煤电固废等大宗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支持跨区域合作,促进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6、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各地要切实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产生情况与处置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重点推进临海市、温岭市和仙居县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填埋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表面处理污泥、工业废盐、废包装桶等危废处置补短板项目建设。结合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行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加快实现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全覆盖,允许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共享能力资源。各地应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处置和现有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情况,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应急填埋、焚烧飞灰填埋和一般工业固废填埋需求,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填埋处置设施,解决固废填埋出路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

7、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各地要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建设,规范转运、贮存、处置、台账等各环节,确保2020 年8 月底前全面建成本地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并投入正常运行,以收集单位为申报主体实现“闭环”管理。鼓励收集单位采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提高管理效能。鼓励将实验室废物、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8、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分拣中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作用,探索建立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工作模式,扎实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及利用和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经信局)

9、拓展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途径。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公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进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试点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加强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产生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申报、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实行“动态清零”,工业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计划、台账登记、转移联单、自行监测、应急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参照工业企业管理要求,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11、强化危废处置单位整治提升。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加快工艺水平落后、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较大等落后产能的改造淘汰步伐,对存在超标排放的单位依法查处。优先支持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在项目审批及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做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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